閒聊,今天看到一篇社論裡面一個有趣的問題,
說到美軍在訓練時會問阿兵哥們一個問題,
case一,一列火車行駛中,結果發現前方有五個人在鐵軌上,
若直直開下去的話會將他們五人給撞死,
此時火車上有一個按鈕,只要你按下那個按鈕,
就可以讓火車轉向,不過卻會撞死在另一條鐵軌上的一個人。
那麼,你會否按下按鈕呢?
case二,同樣有一列火車行駛中,
而一樣發現前方五個人在鐵軌上,
此時你發現你自己跳下火車去並沒有辦法阻止火車前進,
但若將在你身旁的一個胖子給推下車去,
就能夠使火車停止。
那麼,你是否會把那位胖子給推下車呢?
結果顯示,大部分的人在case一中會選擇「會」,
但在case二中卻會選擇「否」。(我也是XDDD)
雖然結果同樣是犧牲一人性命換五人活命,
但卻會做下不同的決斷呢…。
人性的矛盾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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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人性矛盾使然啦 這是哲學討論上有關效益主義的著名例子 我們可以從幾方面理解不同抉擇背後潛藏的想法 一、 由於case 1沒有提供任何背景背料(那5vs1是什麼人?那一人是否總統或什麼科研學者之類的偉人?),於是,對一般人而言,這6具性命價值相等,跟據效益主義或一般選擇慣性,是合理地選擇犧牲較少的人。相對地,持相反意見的人(即選擇撞死5人)必須提供有效的理據支持自己的決定,但面對這6具價值上相等(對選擇者而言沒有差異)的準屍體,不採取效益主義是非常困難的。 二、 承接第一點,關鍵在於被影響的人對決策者而言價值是否相等。對一般人來說,身旁的胖子與case 1的5vs1的人不同,他多了一個與決策者相同的身份,就是乘客。而這個身份會影響我們的價值判斷,尤其是大部分人直覺上覺得一個乘客突然被人為地送上黃泉是件糟糕的事,而在鐵道路軌上被撞死則相對地較能被理解及接受。當我們把乘客的身份設定得較有價值的時候,我們便不忍心把那名胖子推出去。 我認為重點在於我們有沒有為那名胖子賦予與路軌上的人不同的意義,而這意義上的差異成就了抉擇上的不同。因此,能清楚意識到及指出自己這種價值判斷上的不同,便不算矛盾了。
我會覺得是罪惡感造成的呢, 會讓人聯想到蝙輻俠小丑炸船的那個橋段, 囚犯船上的船長在被囚犯要求交出炸彈控制器時妥協了, 自己不想死就是要對方死,但自己又因罪惡感而下不了手, 若是能假旁人之手似乎就可以(假裝)說服是與自己無關,不是自己害的了。 而火車的例子也是,只要按一個按鈕感覺就是事不關己, 遠比自己親自動手罪惡感來得低。 假若說在CASE二中是有一顆按鈕, 按下去會把那個胖子給推下車去, 這樣會不會就會做出不同的決定了呢? 就像手上握有飛彈發射按鈕的人, 可能可以輕易的按下按鈕造成數百數千人的死亡, 但可能卻沒辦法拿起一把利刃貫穿眼前犯人的心臟。 輕而易舉的殺人手段,會讓人有種事不關己,置身度外的錯覺呢, 因為發生什麼好像都不在眼前,像是打電動一般。
也對呢~所以有人說長期打電動會使人麻木不仁 雖然我不支持這種說法, 但認同有一定的意義 不過, 如果是我, 拿刀跟按鈕什麼的都沒有差別, 因為我是看結果重於過程的人 板主你呢? 如果只是按鈕就能令胖子救大家, 你會按嗎? 你說的蝙蝠俠那橋段真的挺深刻 的確, 社會上很多人也希望借他人之手來把心理上的責任給推卸出去
我覺得大有差別呢XDD 想像眼前一個人,你要殺了他, 他在你的面前哀嚎求饒,跟你說他上有老母,下有妻小, 跟你說你也同樣都有家人,難道不能將心比心? 跟你說他不想死,他還有很多事想做而沒做。 咒罵你,詛咒你,眼神卻閃著恐懼。 當你的匕首刺穿他的胸膛, 他淒厲的尖叫聲充斥著整個空間, 雙手抓著你的胳膊,指甲深深地掐進你的肉裡, 撕扯著在你的手上劃出無數的血痕, 鮮血不斷湧出來,濺得你一身都是, 最後終於安靜下來,但眼睛雖然失去了光澤,卻依舊不願閉上, 直勾勾地盯著前方,彷彿要跳出眼窩般, 似乎仍在吶喊著恐懼,不安與怨懟…… 如果是有個一問題, 是要我選擇用一把刀親手了斷一個人的生命, 或者是按按鈕在看不到對方的情形下殺兩個人, 我覺得應該會選擇按按鈕吧。 若是活生生的真人在眼前,無他無冤無仇卻一定要殺他, 可能自己會在殺他之前就崩潰了吧XDD 不過這種事情,在親自碰到前還是都是嘴炮就是了, 只有真正遇上了,才能清楚自己會怎麼做吧~ 紙上談兵,與真槍實彈之間,還是存在很大差異的。
Case 1:可以鳴笛警告那五個在鐵軌的傢伙嗎?站在那裏幹嘛? Case 2:裹上厚厚的衣服之類的防護,跟胖子一起跳車!只是跳旁邊,應該有機會生存吧?沒規定一定要跳正方讓火輾過...